根據《關于印發海滄區促進營利性服務業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廈海政規〔2020〕5號),海滄區發改局于3月25日起開始受理2020年度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獎勵補助。
一、申報時間
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30日
二、申報條件和獎勵標準
1.商事登記、區級稅收、營業收入統計關系均歸屬海滄區的規模以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
2.對于2020年新入統的企業(含新引進企業),且當年度營業收入較前一年度增長10%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單家企業僅可享受一次。
3.對于規下轉規上企業或已入統的存量企業,根據其當年增幅,按照10%-30%(含)、30%-50%(含)、50%-100%(含)、100%以上分檔,分別按照其當年營收增量的2‰、4‰、8‰、1%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金額采取階梯式方法核算,即30%(含)以下的營收增量部分按2‰、30%-50%(含)的按4‰、50%-100%(含)的按8‰、100%以上的按1%核算。
4.對于規下轉規上企業或已入統的存量企業,對年營收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含)、2億元(含)、3億元(含)、4億元(含)、5億元及以上的企業,分別按其當年營收的2‰給予獎勵,每次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5.對于無基數的新入統企業或區外轉入且入統年份營收增幅大于10%的企業,根據入統年份營收規模,對達到5000萬元、1億元、2億元、3億元、4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20萬、40萬、60萬元、8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6.運營費用補貼:對2020年度在我區新入統的營利性服務業企業,自入統年份起3年內,且營收實現正增長,給予水電、物業管理、網絡通信等方面費用的全額補貼,每年享受補貼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每年每平方米合計補貼費用不超過180元。
7.鼓勵企業拓展業務:對我區入統的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為我市其他規上企業提供服務,促進其完善供應鏈環節,或提升智能制造、信息化、自動化、節能環保等水平的,根據實際發生金額的10%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每年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
8.根據廈海政〔2020〕5號,以上所兌現的獎勵(補助)金額不超過企業當年繳納的所得稅及增值稅區級留成部分。?
三、申報材料
1.申請表(原件1份,蓋章)
2.提供2019年、2020年兩個年度的統計年報財務狀況表F103(統計平臺打印)、企業利潤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審計報告。(原件各1份,蓋章)
3.獎勵收據原件(審批通過后提交)。
4.其他相關材料見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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