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加快互聯網經濟發展的工作部署,實施有關政策措施,推動互聯網經濟在思明區實現新發展,現結合區情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互聯網經濟,是指依托互聯網,以信息、技術、知識等為主導要素,優化重組生產、消費、流通等環節,提升經濟效益的新興經濟業態。互聯網企業,是指以互聯網建設、運行、應用為主要業態的企業。
第三條 成立互聯網經濟發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工作協調、政策兌現等工作。
第四條 設立互聯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重點資助互聯網企業融資、引進培育龍頭企業、人才集聚發展、創新創業、市場開拓、品牌推廣、知識產權保護、課題研究、賽會展會活動等。
第五條 支持互聯網企業融資。
設立互聯網產業引導基金。參股專業互聯網投資基金,跟投思明區優秀的互聯網企業項目。經備案的互聯網創業投資機構投資種子期的互聯網創業企業的,從產生收益年度起,按照互聯網企業發展貢獻程度,根據創投機構占創業企業的股權比例,按前兩年100%,后三年50%的比例獎勵創投機構,最高不超過其實際投資額。
設立互聯網創投機構風險補償資金。對納稅在廈門市的機構投資思明區互聯網創業項目,因投資失敗導致清算或減值退出而形成項目投資損失的,按其實際投資損失金額的20%給予風險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單個機構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屬投資臺灣創業團隊或企業項目的,按上述口徑的雙倍補償標準計算;風險投資機構屬廈門市外的,按上述口徑的50%補償標準計算。
設立互聯網企業銀行融資風險補償資金。對思明區推薦的互聯網企業獲得銀行融資支持的,發生不良貸款時,按照年度給予簽約銀行風險補償。單個銀行最高不超過不良貸款總額的20%,且不超過1000萬元。
對互聯網企業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除按思明區現有政策給予支持外,給予企業額外獎勵30萬元。在其他股權交易場所實現交易的,給予企業額外獎勵10萬元。
第六條 扶持互聯網眾創空間建設。
鼓勵高校院所、企業等法人單位及有實力的個人(以下稱建設運營主體)建設運營互聯網眾創空間。對建筑面積500㎡(含)以上的,建設運營主體實際發生的改造費用,按200元/㎡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40萬元及實際支出;裝修費用按最高不超過600元/㎡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及實際支出。自認定之日起3年內,場租按不超過5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貼。對其內部儀器工具等硬件設施設備投入超過30萬元的,按其該部分的投入金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每年對已建成的眾創空間進行考核定級,對認定為一級、二級、三級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建設運營主體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運營補助。
對眾創空間內的本區企業獲得投資的,每家實際融資金額100萬元(含)以下的,給予眾創空間建設運營主體0.5萬元獎勵;100萬元以上、500萬元(含)以下的,獎勵1萬元;500萬元以上的,獎勵2萬元。單個眾創空間每年所獲獎勵不超過50萬元。
第七條 引進和培育互聯網龍頭企業。
境內外知名的互聯網企業(中國電子信息100強企業、中國軟件100強企業、中國互聯網100強企業,全球軟件500強企業,下同)到思明區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的總部或區域性總部的,其發展貢獻達到“思明區鼓勵總部經濟發展”第七條認定標準的,可參照總部經濟相關規定進行扶持。
對經認定的思明區互聯網龍頭企業,給予100萬元的落戶獎勵,其發展貢獻程度達到認定標準后,參照總部政策相關規定享受扶持。以上落戶獎勵和成長獎勵只能用于企業技術研發、品牌推廣、市場開拓和人力資源開發。
對互聯網企業的寬帶使用費、服務器托管費、云服務器、數據中心的租用費用達1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企業實際發生金額的1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第八條 鼓勵互聯網經濟人才集聚發展。
在境內外知名互聯網企業或機構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年工資收入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超過5萬元以上的管理人員或骨干技術人員來思明區創業的,按企業發展規模和業務性質給予50-100萬的創業資金支持;上述人員到思明區互聯網企業工作,并與企業簽訂三年合同,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對企業和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50%的補貼,一年一補,連續補貼三年。同時積極推薦其參加“雙百計劃”等的選拔,優先享受思明區人才扶持政策。支持企業開展人才招聘,對相關機構開展的招聘活動予以實際支出經費50%的補貼。對互聯網企業開展人員培訓費用予以適當的補貼,對相關機構組織開展培訓予以獎勵。
第九條 支持互聯網企業提升市場競爭力。
互聯網企業的軟件開發項目參與市外項目,實現中標或簽約,能提供中標合同或能提供簽約合同且項目經驗收并經專項審計,單個中標合同金額300萬元(含)以上的,按合同金額1%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單家企業年度不超過200萬元。
對互聯網企業年度網絡銷售等以外的營業收入首次超過4000萬元和10000萬元的互聯網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和100萬元的獎勵。
游戲企業單款游戲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含)以上的,按照營業收入的1%予以獎勵,同一企業每年最高獎勵30萬元。
第十條 支持傳統企業進行互聯網創新。
積極支持傳統商貿業、制造業企業應用互聯網,鼓勵企業依托互聯網進行商業模式創新,并在全區范圍開展評選推廣,每年最高不超過十家,每家獎勵不超過50萬。具體評選內容、評選標準依據發布的評選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 鼓勵互聯網企業自主創新。
互聯網企業獲得國家版權局“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累計達到40件,獎勵10萬元;累計達到70件,再獎勵10萬元。
互聯網企業按照PCT途徑獲得國際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給予1萬元獎勵。
第十二條 鼓勵互聯網企業獲得各類獎勵或資質認定。
互聯網企業入選工信部“中國軟件業務收入前百家企業”、文化部“國家重點動漫企業”、商務部“中國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獎勵;獲得福建“省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平臺)”、“軟件骨干企業”授牌的,分別給予20萬元獎勵;獲得中國國際動漫節“金猴獎”、廈門國際動漫節“金海豚獎”、中國動漫“金龍獎”、中國游戲“金翎獎”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所獲獎金的50%的獎勵。
互聯網企業通過國際CMMI(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四、五級認證的,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的獎勵,認證級別晉升的,補足差額。
互聯網企業的產業化項目列入市級(含)以上產業化重大專項、市級(含)以上現代服務業綜合試點扶持資金重點資助項目,按照所獲上級資助總額的10%給予獎勵。
第十三條 支持互聯網賽會等行業活動。
對在思明區舉辦的互聯網峰會、論壇類活動,給予活動場地租金100%的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對在思明區舉辦的互聯網比賽類活動,參賽項目50個(含)以上的,補助10萬元;項目100個(含)及以上的,補助20萬元。
對思明區互聯網企業參加國內外各種大型、專業展會,經事先備案,按展位費的100%予以補助,每家企業年度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20萬元。
獲全國性互聯網創業比賽優秀獎及以上者在思明區實施獲獎項目產業化項目或創辦互聯網創業企業的,給予實際房租范圍內40元/㎡,不超過200㎡的房租補貼,補貼不超過三年。
支持開展互聯網企業宣傳及品牌推廣,支持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管理維護,開展國際交流。支持互聯網企業行業協會、技術協同創新聯盟開展活動。
第十四條 單個企業或機構依據本辦法所獲得的扶持資金(互聯網創投機構風險補償資金和互聯網企業銀行融資風險補償資金除外),每年不超過300萬元。特殊項目的扶持可按“一企一策”專題研究。
第十五條 扶持資金申報流程:企業向納稅所屬街道提出扶持申請,由納稅所屬街道初審,區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復審,經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區政府批準后兌現。
第十六條 扶持資金從當年科技創新與研發資金預算中列支,由區街按照財政體制共同承擔。
第十七條 本辦法與上級及區政府出臺的其他扶持政策交叉重疊的,企業可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享受。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區科技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解釋,本辦法扶持政策自2015年元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